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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旅游人才交流中心
第二十二期交大、旅专《饭店管理》专业(大专)
招
生
简
章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联办的《饭店管理》专业自学考试课程设置计划规定:考生在取得12门以上课程成绩合格者,需在二星级以上(含二星级)宾馆进行专业实习,实习时间不少于六个月。
一、
报名条件
1、
凡本专业所规定的课程三分之二以上已取得合格成绩(主要专业课已合格通过)的自考生。
2、
凡本专业自考生必须经过中心面试,合格者方可参加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上海市旅游事业管理委员会旅游行业员工统一考试上岗合格证书、上海市劳动局初级技能等级证书,择优推荐宾馆实习及用工。
3、
其他要求:男身高170CM以上,女身高160CM以上;裸眼视力不低于4.6(近视300度以下);无HA阳性;身体健康、品貌端正,无不良嗜好。
4、
其他达到第三项要求、16-28周岁、有志从事旅游行业的上海籍学生持劳动手册和其他相关证件可参加本次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安排见习或就业。
二、面试时间:
2008年
4
月21
日上午9:00(请带好二张一寸报名照、身份证和劳动手册等)
三、
面试地点:上海市静安区海防路429弄100号2104室
四、
培训时间:2008年4月24
日上午9:00(开学典礼)培训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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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级宾馆餐饮管理与服务理论及实务》《星级宾馆客房管理与服务
理论及实务》(参照上海市劳动局初级技能考核大纲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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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情景英语》(B级)、《法律道德礼仪》(参照上海市旅游行业员工统一考核大纲授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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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礼貌礼仪、形象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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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服务心理学
(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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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收费标准:810元/人(考务费、教材费和证书费另收)
六、
联系电话:61322173
61322176 传真:61322172
七、
联系人:徐老师 王老师
上海旅游人才交流中心
2008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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